认真你就输了

也许,是朕强行夺过丘比特的箭扎进心窝,
在带有一厢情愿的时空里制造自己的闪烁;
但是,朕发誓没有把你当满足私欲的对象。
尽管朕也曾有卑微而邪恶的痴狂。

十分钟?是吗?
两三次对视,两三次对话;
朕感觉到自信犹如被黑洞一点一点的吞噬,
甚至感到连多想一下都是对你的高攀和侮辱,
是害怕还是紧张,已经来不及多想。
于是,朕尝试选择自卑而懦弱地离场,
不自量力也许是最好的解释。
可是,为什么在酒醉之后,第一时间想到的,
偏偏是这短短的一截画面?
认真你就输了么?

认真你就输了。

而,朕很乐意迈进自己制造给自己的陷阱。
带着甜蜜而剧毒的幻想,投进深渊。

2012年碎片整理

鉴于未知是否能够安然度过传说中的末日,为方便后人考古,2012年的总结就于此开始咯,哦。

忙,闲,忙。三个字的概括给整年的走势画了一道忧郁的弧线。自从年头过了个循例又忙又开心的春节后,继续在搜狐打拼,力争早日转正。没料到最终还是有违所愿,或者是能力不足,又或者是单位需求饱和,实习编辑的归宿最后成为了待业。搜狐的实习是朕自己辞去的,既然留不成,就继续下海找宿主好了。也许与网编的缘分到此即止,在接连面试的单位中,迟迟没有工作的下落。带着“裸辞”的尴尬之身,迎来了大学毕业

跃进南40栋303这间房,熟悉得不能再熟悉,却是永远再不回去了,包括人,包括时光。happytreefriends在大学四年五光十色的经历就此画上休止符。走的那天,朕是走得最快的,而且并没有回头,看似爽朗的步伐只怕被重重的回忆压扁。在朕的记忆中,吾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合照和最后的晚餐。可能吾等一致认为,既然天下无不散之宴席,何必如此拘泥于形式?心在,人就在。朕不时会幻想若干年后,六个垂垂老矣的老头陀着背,一起捎上酒瓶逛教五会是怎么个样子?

在最闲的那一段日子,朕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无业游民西冲新马凤凰古城,巽寮湾。之后还夹杂着几个报考林业局的穿梭从化,以及洒脱得近乎傻逼的广州访戴游,最后还应邀去了酸奶西的七星坑老巢,以及与兜兜姑的香港暧昧行。收获了更多的生活经历和思考人生,代价就是国库严重财赤。读万卷书,行千里路。朕虽做不到数量上的指标,但至少仍有身体力行。只不过阅读的习惯渐渐被各种分心杂念及事务切片,能一口气痛快地读完一本书可谓知行不合一了,惭愧。至于对老爱好象棋来说也是很大程度边缘化。“越是强调,证明越是不足。”泽德居士说得很好,在舔潮,越是喊的口号,证明国家最缺的就是那些。看来在国民身上同样可行,罪过矣。

再后来,就是在从化林业局的上任。“有心栽花花不发,无心插柳柳成荫。”朕并不是刻意贬低选择这份工作的偶然性,只是朕之前的确没抱着百分百的希望进入单位(当初还担心报名人数是否能够开考),所谓的备考也是头脑发热了两三个星期而已。坦白说复习的内容现在已抛到九霄云外了,所以得到这份工作,幸运成份胜过能力。既然上天给了愣头青一条指引的道路,愣头青所要做的,就是踏实地把它走好。朕自信是一名实干家,所以在现在的部门虽说全局最忙,但做得充实,心就安稳,毕竟朕做的都是实质上的东西,哪怕是微不足道,只要有所贡献,都会有所收获。EC“不做老黄牛”这句话一直提醒着朕,不盲目,多思考,才是上进的法则。至于说到要喝酒?这个说得太多,大家都懂,罢了。

有一件,似乎是朕刻意回避?非也,只是这件事情需要单独来谈,关于朕与姣婆珊分开的事。

朕从来都很少跟任何人谈到“感情”方面的东西,也许是难以启齿,又或者是不知从何说起,往往扯到这话题上,仿佛成了禁区,三言两语就带过去。即使扪心自问,也是总结太少了。朕也实在太难描述自己对这段感情的微妙变化,暗爽,甜蜜,努力,激情,温馨,幸福,愤怒,开心,平淡,式微,无奈。几乎经历了所有阶段,再多的词藻也不能草草概括过去。时限?确切来说,有五年。在朕俩分开而并未公布的时候,还曾有朋友祝福我们,在当时的心情真是无法形容,嘴角扬起来的微笑是如此僵硬。后来有人笑朕能如此洒脱,也有人担心朕看不开。不是太抬举朕,就是太小看朕了,anyway,感谢所有人都关心,要过去的事总要过去,而且已经过去了。朕也不会不好意思说出来。感情的事,没有对错,不合则离,朕也做了回过来人啦,自我安慰一下,不枉此生。

回忆写得太详细,反而触发心中的恐惧感。一看到短短的人生就被几页纸浓缩了,生命对于时间流逝的无能为力顿时一览无遗。珍惜时间?再怎么珍惜,活得再怎么有质量,阎王来了,还不是两脚一伸撒手而去?人生苦短呀!若能活过末日,朕的愿望就是长命一点。

我真的很想再活五百年~

在从化的第三周,转折点来得真快。

上山下乡,说得轻松做得阴功。体力活脑力活不在话下,朕也自觉有信心胜任。至于多了个从未接触过的酒力活,那就蛋疼得要命了。三次酒局差点就晚节不保,勉强侥幸全身而退也实属各位关照。“练”?这是各方的同一字眼,似乎能喝得上一斤半两才算同一战线的人。这条不成文规定早已人尽皆知,只是任务恰好降临到朕身上而已。人家都习惯,你这一楞头青也就别搞另类吧。

不做愤青,是朕的宗旨。鉴于此朕并没在各种场面制造尴尬胡闹之举,这是处于朕对各位的尊重,当然,也算不上迷失自我,毕竟朕心里仍是一清二楚的。正所谓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?要么直接上岸,不上岸的,干脆点,把鞋也脱了罢。

有人问到朕是否没勇气去泡妞?回答这问题实在有难度。要验证是否有勇气,充分条件是首先有“妞”。而出于未来各种因素还不稳定,再者朕的确没准备好下一段的来临,此事今年还是罢就算了。一只人容易寂寞,但寂寞不能成为寻觅爱情的借口。然,若是“泡妞”是另外一种理解?那就…

虽说工作开始显得有挑战性,但生活本身依然平淡如此。原本以为晚上会有很多空余时间,事实上是被各种家务塞满。其实,这本来是生活的一部分,只不过以前大多数时间都被家人承担了。“一个人在外生活不容易”?这句话朕暂且保留意见,为之,则难者亦易矣;不为,则易者亦难矣。自己看着办就好。

无惊无险,在从化过了第二个星期。生活暂时平静如水,没掀起半点波澜,但作为刚刚安顿下来的朕来说,这正是恰当好处,给了朕不少时间去缓冲和调整。现在除了亲自买菜下厨此高级繁琐动作有点尴尬之外,其他基本顺利。

关于孤独?

独处的生活,孤独必然。所幸朕平时沉默寡言较多,应对这方面的困难暂且得过且过。每晚饭后,闹中带静的河边成了必去之处。在偌大个陌生的国度,找到一丝存在感之余,又能与喧闹聒噪保持一定距离,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,很奇妙。

要想习惯生活,首先应试着去融入。这些天晚上,籍着闲暇,朕必到处游荡。认路是很必要的,除了熟悉地理之外,更重要是在走走看看的过程中容易找到归属感。从化的夜生活并没广州多彩,却增添了几分休闲与自在的味道。没有熙熙攘攘的人流,取而代之是比比皆是的师奶跳舞群(当中不乏有大叔,可怕)。河岛公园旁边的篮球场,每晚热闹如约而至,踢毽打球,互不干扰。在广州从未见过的街头唱K,这边倒成泛滥之势,成了一大特色风景。朕其实有点好奇的,唱得好不好听自是后话,至于能这么大胆在众人面前放声高歌,不害羞么?晴朗之夜,河堤热闹非凡,若是下雨的话,又是一番风景。几里长的河堤几乎没有一人,撑伞独立,看着霓虹灯的光芒浸在水中,随着波纹一荡一荡,难免有孤寂之感。但随着冷风夹着雨点打落,又带有一种从未有过的释放和拥有。若是不怕冷,站上几分钟,倒也有种世外高人的意味。葛天氏之民欤?!

常常羡慕独自去旅行的人,如果把在从化的生活比作一个人的旅行,恐怕也不必再羡慕别人了,自己不正在一段漫长的旅途中?低调前行,低调地探索,朕在等待着心灵的呼唤。究竟朕想要什么?估计答案就在后面呱。

溯洄

客居孟冬,孑影。有无聊之夜,溯洄流溪。散独心,步随性。

寒水明镜,冷树淫彩。讴哑丝竹,起舞者潮伏不断。予心独往偏僻,避而窥径,始入萧景。

踏积木,碎残叶。意所踪,仿入殊之徘徊。偶通伴侣,来去飘拂,似无可留。将灭隐逸意,顿生蒹葭情。

时值人静,游者渐去。唯剩垂翁懒汉,石然无言。异乡离味,苦心大感。噫!轼之游尚二人,比之于吾幸甚乎?

我邪恶地毁了一部好片:派的漂流瓶

YY开始。

派后来向海里扔了个漂流瓶,被我捡到了。以下是里面的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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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
我从小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,有爱我的爸爸,有爱我的妈妈,有爱我的弟弟。爸爸开了家动物园,一家人靠此为生,乐也融融。

小时候,我曾经是多么好奇。对宗教神话的向往,我加入了两个不同的宗教。爸爸曾劝诫我,什么宗教都信,等于什么都不信,我应该要理性地寻找自我——爸爸是一个理性的人。然而妈妈对此并没有作多大干预,她说:“理性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外面,但不能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内心”。于是,我加入了第三个宗教。

与此同时,我觉得爸爸的话也有道理。为什么不尝试自己去寻找答案?怀着敬畏的心理,我尝试着去喂孟加拉虎,从某种意义上,我感觉自己是在朝圣。

爸爸阻止了我。他说,老虎从来没有当我是朋友,在老虎的眼里,看到的只是自己。在此,我看到了爸爸理性的一面,它用喂羊的例子,活生生给我上了一课。

从此我陷入了迷茫,我的信仰仿佛崩塌了。

一个意外,改变了我的一生。

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,我们家被迫放弃了动物园,移民加拿大。爸爸已经为我们安排好一切,我们带着动物上船,到加拿大卖掉,开始新的生活。

一切照常进行,中途出了点小波折。在船上与宗教歧视的厨师发生了冲突,爸爸差点和他大打出手。好在后来平息了,一个水手出来了调解。我也以为这点波澜过去,一切便能顺利。

不幸的是,那晚,我们的船遭遇了风暴。船在风暴中迅速沉没了,全船生还者剩下四人:我,爸爸,妈妈,弟弟。而且弟弟在匆忙的逃生中摔断了腿。

我们四人上了救生艇,心惊胆裂。好不容易熬过了风暴,惊魂初定的我们惊喜的发现,原来船上还有些备用的水、食物。但很快我们就绝望了,备用的物资不足以维持我们四人的生活,还有,弟弟快不行了。

此时,爸爸作出一个理智而艰难的决定:他杀了弟弟,分给我们吃。我和妈妈目定口呆,简直不敢相信爸爸做出这样的事来。“听着,”爸爸镇定的说,“我爱他,但如果我们想活着,必须有人牺牲,这是没办法的办法。”流着伤心的眼泪,他开始吃起弟弟的尸体来。

我和妈妈仍然处于呆若木鸡的状态,逐渐我感到我们的身体在颤抖。是出于愤怒还是害怕?妈妈终于忍不住了,开始疯狂地对爸爸发飙。妈妈是个善良的人,她富有学识,但她相信宗教。她无法接受爸爸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来。崩溃的妈妈开始失去理智,并且拿起船上备用的刀,去刺爸爸。“你疯了!杀了你的儿子!”她挥舞着刀,疯狂地乱捅。爸爸的解释她压根儿听不进去。

于是,爸爸在努力平息妈妈的过程中,不小心,杀了妈妈。

一脸惊慌的爸爸像石头一样僵硬在原地,这不是他的初衷,这是个意外!可是我再也忍不住了,一时间失去弟弟再失去妈妈的悲痛已经转化为一股邪恶的愤怒,我猛地腾跃而起,拾起爸爸掉在船上的刀子,捅进了他的心脏。

爸爸扑地而倒,在看他最后一眼的时候,从他的眼神里,我看到了他的愧疚与伤心。他对所作的事而感到太过分,而没有对我做任何的反抗。

温暖的家庭就这样,一瞬间,在彼此的厮杀中崩分离析。我罪恶的双手沾满家人的血腥。

之后,我罪恶的口腔,沾满了他们的血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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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
在吃光家人血肉的支持下,经过多日的漂流,我终于在墨西哥的海滩上得救了。我几乎虚脱,在被抬走的时候,我痛哭流涕,甚至没有好好地对他们作别。我仿佛看到了那只我尝试喂养的孟加拉虎隐入丛林。“在老虎的眼里,看到的只是自己。”爸爸曾这么对我说。

后来我遇到了爸爸的朋友妈妈纪,当然我无法把真相告诉他。于是,我含泪编了个壮阔的少年与孟加拉虎的漂流奇遇故事给他听。故事中,救生艇上豺狼吃了断腿的斑马,然后吃了猩猩,最后被孟加拉虎吃掉。我与老虎斗智斗勇,最后共同生还。

当然,弟弟变成了断腿的斑马,爸爸变成了豺狼,妈妈变成了猩猩,我则与孟加拉虎融为一体。

他信了,“如果有作家来问我有趣的故事,我肯定会告诉他,让他来找你!”

我惨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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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

那艘船原是日本航海公司的,他们为此要调查真相,但无法相信我说的故事。于是我只好编了第二个故事,故事中,弟弟成了断腿的水手,爸爸成了宗教歧视的厨师。凶残的厨师把水手杀了吃,再把妈妈杀了,最后,我杀了厨师。

我以为这样能平复自己的罪恶,可是哪能呢?我信过三个宗教,但没有一个宗教教会我怎样做。我相信爸爸,但爸爸的理智酿成了悲剧。我相信妈妈,但妈妈的爱挽救不了家庭。我相信自己?“在老虎的眼里,看到的只是自己”,我无法原谅自己,因为我做了回孟加拉虎,老虎从来不当人类是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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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

妈妈纪后来真让一个作家来找我,可是,我已经分不清自己的故事,哪个更容易相信了,我小心翼翼地问他宁愿相信哪个故事,他想了想,说,有老虎的那个。

那一刻,我泪流满面。

人生,只是一个接一个地放下,最痛苦的是,我没有好好地跟他们告别。对不起,爸爸,妈妈,弟弟。对不起。

最爱

无意中与番薯在超市听起这首歌,直到昨晚,我才知道它的名字:《最爱》。

非典那段恐怖的时光,突然又若隐若现起来。当年人心惶惶,草木皆兵。家里每日弥漫着酸溜溜的白醋味。爷爷不幸驾崩,自己一次意外的发烧又惹来非典嫌疑的惊魂,生活有那么一刻找不着亮色。

这时,《最爱》出现了。

某月某日,对面房子开始循环播放着这首歌,幽幽的歌声穿过生锈的铁窗,飘了进来,淡淡地化开。正值盛夏。我记得当时正望着飘出歌声的窗户,若有所思地坐在马桶上。

也许这就是《最爱》的含义吧?最爱,往往出现在最为不经意的时刻,恰恰打动了你的心。

曾经一代玉女喔,歌其实不多,但经典也不少。

人是定下来了,前两晚能出奇安睡,不知是适应力变强,还是身体累?当然,淅淅沥沥的雨声也起着很大的功效。

除了买菜煮饭此最大难题外,其它的东西暂时仍能凑合着解决。一只人生活,没什么,适应了就好。

合理作息,控制物欲。八字真言,以此自勉。

上路

在一个普通的早晨,朕突然被通知已经开始上班了。

从将近半年的休假中,立马抽身至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工作。甚至还来不及做任何调整,包括心态上和生理上。

到岗,租屋。仅此二事,两天之内奔波了两趟,紧凑得像过了个星期一样。房嘛,看了两间,顺眼,租了。朕还没时间考虑是否过于仓促呢,现在想回来是否有点雅士流大爆发?

有瓦遮头的头等大事算是勉强落定了,然后,收拾、打包,运走,刷一天搞定(多得同事家人及朋友的帮助),48小时的生活效率极高,胡乱睡了个觉,原来还挺累的。

背着摇摇晃晃的希望与不舍,塞满家人和好友的叮咛,回头一看,发现已离岸三丈。也许是不习惯,所以觉得太匆忙。在兴奋与不安之中,还载着些许迷茫和憧憬。这次,正式上路。

有人说现在的人都往大城市里蹭,朕偏偏来到了一个小城市,起点会不会低了?朕说,不知道,但有个很简单但又实际的理由,自己选了,就认真走下去。朕一直都是近视眼,没有所谓长远的眼光,既然如此,就从今天开始尝试着学吧。“反正即使证明A错了,也不能证明B是对的”。朕相信踏实走下去,无论如何,总会拾到生活赐予的彩蛋:)

Hi,朕在从化,有空就来,哦。

身边的落叶不是梧桐

那年,那些天,那些天气。已经难以辨认是深秋,还是初冬。

那时,我们有个孩子气的玩意,在大冷天里,谁先穿长袖上学就输。

那天,在球场上,我听着这首歌发呆的时候,黄叶在风中飘落、回旋,堆满了一地。

那刻,我深信,以后,某天,铅华褪尽,仍会沉淀下眼前这画面:无尘的天空,穿过一丝冷意的阳光,散落在球场枯萎的荒草上。

只是,那首歌我再也想不起了,只能勉强拼凑起几个支离破碎的音符,交织在这个不甚富有生气,但令人心驰神往的早上——07年,10点,操场边,换鞋,发呆,校园回荡着萧瑟的旋律,仿佛从远古传来。

我已经记不起那个雨夜的日子,就像海洋的对岸,在我坐在操场上换鞋的正对面,从那幢封闭的体育馆开始,下起小雨,然后绵延到整个世界,注入一股冬夜暖流。

有个心照不宣的秘密,我们都友好地选择不再提起了。后来,以后,也许,也只会在这里,看到过一丝酸而淡的流露。如果能够再选择,我无悔,甚至应该庆幸。

写到这里,才发现,那个早上和夜晚,已经变得混淆不清。其实,何必要记得那么真实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