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高三

若不是看到媒体大量篇幅的报道,朕快记不起已告别高考五年了。

高三始终是一段光辉的经历,五年过后,真佩服当时自己的毅力和勇气。不知道那年是放了多少时间睡眠?回想起来,只觉得当年好像没睡过觉,却每天都精神奕奕地清醒地过着。花心思学习?可以算是吧。主动也好,被动也好,那一年的确是费了朕不少精力在学习上。只不过和其他同学来比,朕看起来也不过是个打酱油的料——至起码在外表上。当年看见那些埋头苦读的同学,朕恶狠狠地对自己说,千万不要被朕考得高分过你,不然,朕一定会笑死你的。结果,朕只好带着愧疚之心恶狠狠地暗地里把他们给嘲笑。没办法,朕知道你们尽力,朕也尽力了,朕总得信守自己的诺言,尽管,这诺言很邪恶,很贱。直到现在,朕仍没摆脱类似的想法,真是一个危险品啊,唯一能自慰的是如果朕不说,是没人会知道的。幼稚么?是挺幼稚的。张志明说他自高中以来就一直没有长大过,估计朕能列进他的同类?

之所以看见其他埋头苦读的同学要下决心嘲笑他们,是因为看不惯别人的认真,而自己开各种小差的次数却多不胜数。高三是收敛了,但从未弃绝,而且,朕觉得天生是一个容易走神的种,走神比吃饭还容易。幸好在一些关键的时刻能够悬崖立马,实属神之眷顾。课间的漂亮足球,课堂上的手机党,课后的乱七八糟,好像全部都沾了边。和同桌静观班上各种纷繁复杂的恋情,更成为私下暗爽的谈资。自己也曾经历过一些五光十色的感情关系,不同时期喜欢的女孩子同一时间和朕在房里玩的光怪陆离经历,已成为朕沾沾自喜的回忆。估计朕的桃花运大部分在高中花光了,至今仍是自娱自乐的屌丝一枚,那么…算罢,说得够多的了。

那就说学习吧。

有两门课朕几乎从头到尾都按照自己的步伐来走。一是数学,二是语文。数学永远是惨痛的教训,打击信心的首选。直到打击得麻木了,站起身从头再来便是。痛?不痛了,“一模”之前把大部分基础题掌握之后,朕就决定走自己的龟步,只攻克选择题填空题和前三条大题。往往最后两道题是空的,作业如此,试卷也如此。朕胜在有自知之明,以朕的脚步根本跟不上快的节奏,于是干脆放pie。原来高三朕已有雅士的气质。高考的数学成绩是高中所有考试以来最高分的一次,对于此,一半归于运气,一半归于策略。“选择填空都搞定,至起码不会死得很惨”的任务在实践中超额完成。

“文科生的语文不一定很好,只是理科太差”。朕一直是这样想的,高中主科走神最多的莫过于语文,高一高二在课堂看课外小说的习惯在高三也偶尔延续。传说中朕凭一篇高三开学考试的作文得到表扬(当时朕请假去了旅游,不在场,同学发信息告诉朕的),简直令朕受宠若惊。非常坦白地说,朕在学生时代写的应试文章,没有一篇自己能看得上眼(后来朕在雅士流爆发的时候就把所有作文全部撕掉了),但不知为何,媛姐(高三语文老师)竟然破例对朕的作文另眼相看。于是朕以后的作文就按照开学考试的那篇的架构来写呗,尽管自己不喜欢,分数也不至于太惨淡。当时有同学说朕写文章好,朕实在非常汗颜,这并非故作谦虚,只是朕确实觉得自己的应试文章观赏性——太烂。高考语文意外低分,朕第一时间就认为自己的作文挂了,虽不知事实如何,但直觉告诉朕,即使作文低分,打击也并不会很大,朕没期望过应试作文有高分。于是,自己学得最差与最好的两科,在高考大检验的关头考了个大调换,算是富有戏剧性吧?

其实应该写更多的是课余的事,一不小心竟又大篇幅写了学习的东西。看,朕的走神是多么本能。本来很想通过文字,细腻地再现往日的点滴,无奈思绪落到指尖,却不曾为文字而停留片刻。思维的转速太快,手跟不上,反而糅杂成一团无以表达的混账,只得作罢。有时候,真恐惧那么有朝一日,时间流逝会把回忆冲淡,把连续的画面切割成碎片,无法拼接。这样,朕就再也想不起那些精彩的JOGA,那堆充满基情的电影票,那天转折性的鼎湖山旅行,那份三人看A片被抓而报以看足球的淡定,那个笑得人家“拗柴”的“冲积扇”笑话,那首《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》,那晚牛鞭宴过后出租车上的依靠,那个散发着暧昧味道的地理室,那个美丽的黄昏的第一次拥抱,那些属于两个人之间的温暖与鼓励,那瓶放学后在“兰州”吹掉的啤酒,那群傻傻昂昂的好友,还有那个被Vitas的歌声带引着走神的自己了。真怕皱纹会腐蚀记忆,那段不可复制的日子

那年高三》上有2个想法

  1. 对高中的回忆早已淡化,提起高考印象最深的事?“如果考上了重本,就和公仔面表白!…”最终目标达成,诺言阳痿。一日屌丝,终身屌丝。

Puilam Lee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

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

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